人抢了一盒,那是一位教士看它瘦小可怜,私里悄悄给她的,在这里是比名画还贵重的东西,她抱着从布施的路回来,就被一群半大小推搡在地上,东西当然是被抢走了。这里的孩大多无父无母,双亲健在的父母的作用也聊胜于无,于是报团取一样组成了各小帮派,这窝气哪里受得了,几个稍大一的孩当即就带着人去“找场”,把抢劫的几个人团团围住,很有几分气势汹汹的意思。
她把还在哭泣的女孩护在怀里,一脚踹开疯狗一样咬人的那个男孩,然后一群“妹妹”一拥而上,有人被推到在泥里又“”地爬起来,你一我一推搡着把抢劫者赶了棚区,把“战利品”,一盒裹满了泥浆看不标签的藏在怀里,凯旋而归。
“实在不行就躲着他,然后回来找我们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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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可以踢他的膝盖,还有!”
“好了好了,东西已经回来了,别哭了。”带的女孩轻轻拍着背给怀里的孩顺气,“再说了,哭也没有用,次他再抢你东西,你就把石往他脸上扔。”
几个小孩你一言我一语,在角落里喋喋不休,女孩怀里的,包装盒上的泥浆蹭的她满都是,她随便了,但黑黄黑黄的污渍在净净的盒上抹开了一痕迹——发现自己的衣服竟然比在泥中打了几次的盒还要脏上一些。
“对,用石戳他睛。”
孩们的斗殴,在大人看来本算不上什么,但秦月姝耐心地观看了全程,那个带的女孩看形不过十岁,发蓬蓬的,衣勉蔽,只从声音才能勉分辨这是个女孩,她把哭了脸的小孩搂在怀里,有说有笑地安抚着,丝毫没有察觉到一行人的“壮举”正完整地被人看在里。秦月姝看着她们往棚区角落走去,看起来是要开始分享那盒,她眉梢动了动。
十岁的女孩们比男孩稍微大一些,常年混迹于贫民区的孩没有经过社会的后天雕琢,只为了活命野蛮生,能活到大的没有哪个贵的,也没什么注重形象的概念,且斗殴经验老,把几个男孩在地上揍,当然也抢了回来。秦淮也在其中,是气势比较足的那个。她在这里摸爬打了三年,勉已经算是有“资历”了,三年的光,足够她把“大小”的份抛在脑后——“区的女儿”与“贫民窟的孩”所要遵守的法则天差地别,如果不忘记曾经的幸与不幸,忘记现在对她来说的“奢侈品”在曾经都是再便宜不过的日用品,她就无法活来。
这个认知让她的动作明显凝滞了片刻,蓬的短发遮挡之,那双亮晶晶的睛有一瞬间的低落,不知是想到了什么。